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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检察微课堂】“美女”无意间加你为好友——一个蓄意的陷阱!


来源:静安检察微信公众号



有“美女”无意间通过聊天工具加你为好友?随后三天两头跟你闲聊生活工作,让人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问及发财之道,对方轻描淡写地说:买新三板原始股,有内部消息,买不了吃亏。这一切听起来很美,其实,这可能是个陷阱。


听说上海市静安区检察院就办过非法经营新三板股票的案子,里面真的是套路满满。


案情简介:低买高卖  无证经营


2015年12月起,洪某、邓某经过周密策划和准备,实际控制了甲公司、乙公司。



随后两人在明知两公司没有从事证券业务许可的情况下,利用其控制的股票账户,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即“新三板”)从相关企业原始股东处先后受让A、B、C等股票,然后授意和指使多人采用聊天工具主动搭识不特定的投资者,号称有内部消息并向其推荐、分析新三板股票、夸大宣传并预测新三板股票具有转A股的可能,建议投资人买入,进而以互报成交确认的交易方式,将先前买入的股票通过洪某等人控制的新三板股票账户直接高价转让或者指使其下辖公司、代理销售公司、个体销售人员高价转让。




抽丝剥茧:聊天话术  内部消息


这是一起有组织、有预谋、专门利用通讯工具营销新三板股票的案例。在营销过程中,聊天有专门的话术单。


他们要求业务员注册工作用微信号,统一要用公司容貌姣好的女职员照片做头像,分步骤诱使客户购买新三板股票。


第一步,通过聊天工具随机添加客户,让人误认为是老朋友、老同学等,让客户放松警惕;


第二步,通过与客户聊生活、工作,察言观色、增进感情,用一周至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取得客户信任;


第三步,频繁更新自己的朋友圈,通过与客户交流,自然引入新三板话题,适时推荐新三板股票;



第四步,发送一些利好信息给客户,编造自己或他人买入新三板股票成功获利的故事等,吸引客户购买新三板股票。



如有客户本身有新三板股票账户,就直接以互报成交确认的方式高价转让公司先前买入的新三板股票;如客户没有新三板股票账户,就找人专门帮助客户联系开户,甚至帮客户垫资开户,收取一定的手续费后高价转让先前就买入的新三板股票。


东窗事发:骗术拙劣  法网恢恢



2016年上半年,在洪某同伙的诱导下,年过半百的老许筹了几百万钱开通了新三板股票账户,并通过对方的QQ远程操作,花费800多万元以13元的单价购入62万多股新三板A股票。



交易结束后,他自己试着挂8.8元、9元买入该股票成功。幡然醒悟的老许立马要求对方回购未果后报警,由此案发。


2017年3月,上海市静安区检察院以非法经营罪对洪某等12人提起公诉。同年6月,静安区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洪某等12人有期徒刑三年至九个月不等,缓刑三年到一年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至五万元不等。



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的。


《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具体规定了构成证券咨询的行为,包括接受投资人或者客户委托,提供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服务;通过电话、传真、电脑网络等电信设备系统,提供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服务等。


该办法第三条明确规定: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必须取得中国证监会的业务许可。未经中国证监会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均不得从事各种形式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本案的犯罪行为符合上述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特点,构成非法经营罪。首先,被告人存在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的行为。被告人设置众多公司、招募大量销售人员、同时集中控制多个交易账户和多支股票,通过聊天工具以“话术”的套路形式向投资人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其次,被告人未获得中国证监会颁发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许可。




据了解,中国证监会颁发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许仅有九十张不到。因此,作为投资者,您可得留个心眼。如果有公司跟您推荐股票,您要看看他们是否具备该许可。如果没有,那他们就已经涉嫌非法经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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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苏双丽 漫画:张晓青 编辑:罗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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